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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规管的几点思考_中证政研简报2025年第303期(总第1483期)

日期:2025-11-20 文章来源:中证政研简报2025年第303期(总第1483期) 作者:李博,侯京娅

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与推动可持续转型的背景下,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正成为衡量企业长期价值与风险治理能力的重要制度支柱,也是资本市场制度创新的一个方向。

研究显示:我国可持续信息披露制度正经历从政策倡导到规则嵌入、从原则导向到规则导向、从自愿披露到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多层次转型,制度内涵日益丰富。监管逻辑也由以结果真实性为核心的静态审查,逐步演化为以过程合理性与信息质量为重点的动态监管,更加关注信息的可验证性、制度的衔接性以及市场信任的可持续性。

启示:一是在国际趋同与本土适应之间,实现披露规则  “可行平衡”,提升决策有用性并促进资本有效配置。二是在分层分类中平衡一致性与差异性,逐步提高我披露制度的开放度与国际兼容性。三是通过内部协同与外部联动,实现制度的内生演化与持续优化。四是以真实性和诚信为市场信任的根基,确保披露信息的可验证性与可追溯性,防范虚假与误导性披露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