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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对“金融网红”的监管做法及启示_中证政研简报2025年第166期(总第1346期)

日期:2025-07-29 文章来源:中证政研简报2025年第166期(总第1346期) 作者:刘细宪,张佳康,张凌云

摘要:近年来,“金融网红”(Finfluencers)监管问题受到各国监管部门关注。英国较早关注社交媒体及“金融网红”在金融活动中的作用,基于金融推介(Financial Promotion)确定了“金融网红”的监管框架。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认为,“金融网红”给出的投资建议属于金融推介,应遵循可理解性、风险收益等价、零售客户特别保护以及不得显著强调历史业绩等规则。2024年3月,FCA发布《社交媒体金融推介最新指引》,正式将“金融网红”作为“附属营销人员”(Affiliates)纳入监管。监管实践中,FCA明确机构在与网红合作推介中的主体责任,利用AI技术加强对社交平台及“金融网红”的监测,通过设立警示网站、鼓励违法举报、实施赔偿计划等加大投资者保护。

相关做法的启示:一是研究压实机构在与网红合作进行金融推介的主体责任。二是制定相应行为指南,引导市场主体从内容、渠道、适当性等方面规范运作。三是利用AI等科技手段,探索“精准识别一严厉惩戒一公开警示”的监管框架,提升涉资本市场网络金融活动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