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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B准则在全球司法管辖区的采纳进程与中国路径选择_中证政研简报2025年第137期(总第1317期)

日期:2025-07-11 文章来源:中证政研简报2025年第137期(总第1317期) 作者:李博,倪培根,侯京娅,孙即

摘要:2023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 Foundation)下设的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发布首套准则IFRS S1与S2,推动全球可持续信息披露体系迈动统一化、标准化新阶段。截至2025年6月,全球已有36个司法管辖区宣布采纳或以其他方式使用ISSB准则,覆盖全球约60%的GDP与温室气体排放量,国际化进程加快。

分析发现,主要经济体在ISSB准则采纳与实施上分化明显:美国坚持本土优先,SEC推动的气候规则因受政党对立、联邦与州分歧影响并遭司法审查而搁置,呈现“政策退、市场推”的格局;欧盟则基于“双重重要性”原则构建独立体系,通过《综合法案》强化监管要求;中国香港地区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率先实现与ISSB准则全面接轨,其分阶段实施策略具有示范价值。

当前,我国正处于试点探索与国际接轨的关键期,建议考虑秉持“趋同而不照搬”原则,以能力建设为基础,制定“准采纳路线图”,通过分类管理与监管协同,优先考虑从大型公司逐步向中小企业推广,同步探索构建兼顾社会与财务价值的绩效评价体系,谨慎推进见证机制,形成具中国特色且与ISSB准则接轨的可持续信披框架。